贺来,1969年7月出生于湖南。1996年在吉林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2000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2008年至2017年担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2004年至今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2015年底至今任吉林大学人文学部学部长。现兼任全国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人文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哲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吉林省哲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等学术职务。曾赴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作为富布莱特高级研究学者赴美国斯坦福大学、作为高级研究学者赴英国牛津大学哲学系等进行学术研究和访问。贺来于2007年入选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入选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贺来主要从事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曾出版《乌托邦精神的现实生活世界根基》《宽容意识》《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边界意识和人的解放》《辩证法与实践理性》《“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有尊严的幸福生活何以可能》《哲学何为》《马克思哲学与现代哲学变革》《人的类生命与类哲学》(合著)等学术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50多家有影响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0多篇,《“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一书入选201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曾获吉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5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次。
求学·通往哲学
记者:贺老师,您好!我们知道您是20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那正是中国改革开放不久、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展开和推进的时期。人们纷纷把目光转向火热的物质经济领域,您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选择哲学这一相对冷僻的领域作为您的事业发展方向?您为什么会对哲学产生兴趣并把从事哲学研究作为您的终身职业?
贺:考入哲学系并以此为起点从事哲学研究工作,这一开始完全是一个偶然。我大学填考志愿并没有填哲学专业,而是填写了法律和新闻专业。这充分说明了人生的道路并非理性规划和预先设计的结果,而是充满了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但现在回头看来,哲学也许是比法律和新闻更适合我个性的专业领域。我最早接触到哲学,是在中学时期。我父母在学校工作,每当寒暑假,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来一大堆书籍,既有文学书,也有理论方面的书。我最早读到的哲学类的书是一本关于古希腊哲学史的通俗读物,具体书名已不记得了,印象很深的是讲古代哲学家为了寻求一个能说明世界万物的最高的、终极的原理和原因,不懈地进行探索,为此,有的哲学家为了仰望星空而失足掉进水坑,有的哲学家为了智慧舍弃了王位,有的哲学家为了真理被人毒死。读完之后,十分感动。一是为哲学这门学问而感动,它不拘泥于那些“细枝末节”的、局部性的知识,而是寻求天地之间最普遍的、能掌控一切的最高真理,这是何等高远的境界和何等伟大的气魄。十分有意思的是,这种哲学观念恰恰是我现在着力要解构和消解的目标之一,但在当时,却是吸引和诱惑着我,使我对哲学产生神往的最初根由。二是为哲学家而感动,哲学家们为了真理和最高的智慧,超然物外,完全不计个人利害,“上穷碧落下黄泉”地进行着追问和探索,这是何等崇高的情怀和生存态度。我觉得他们与社会历史上开天辟地的英雄人物一样,在精神领域指点江山,为人的精神生活和知识奠定基础,因而同样是了不起的英雄。因为少年时的这份感动,所以虽然填写高考志愿时没有报考哲学系,但被吉林大学哲学系录取之后,我并没有感到失落,相反有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吉林大学哲学系在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哲学界思想最为活跃、最有影响的哲学重镇之一,一批学养深厚、思想敏锐、视野开阔的学者在这里工作,像高清海先生、邹化政先生、舒炜光先生等等。他们对哲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传统哲学观念大胆犀利的批判,对于哲学发展史及其思想成果的深度把握等等,深深吸引着哲学系的学子们。高清海先生对原苏联教科书体系及其所代表的哲学思维方式与理论原则的深入解剖与反思,邹化政先生对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精深理解,舒炜光先生对于现代科学哲学所具有的全面的了解,对我们这些刚入学的青年学生来说有着很大的感召力。虽然由于学养积累和知识背景的欠缺,对于他们著作和课程中所讲的很多东西都一知半解,但他们表现出的对哲学学术近乎虔诚态度和神圣的使命感,感染和带动了很多的中青年教师和一大批青年学子,营造了一种十分单纯同时又极为浓郁的思想与学术气氛。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与熏陶之下,我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信念:成为一个以哲学研究和教学为志业的学者,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在这种自觉信念的指引下,在大学阶段,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的图书馆与阅览室里度过的。那时候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读书计划,只是找自己感兴趣的书,一本接一本地读下去。当时流行的西方哲学各种思潮,例如萨特、弗洛伊德、尼采等人的著作,国内哲学和文化思想界活跃的一些代表性学者的著作,均在阅读的范围之内。在阅读过程中,曾有多次陷入了深深的危机与困惑,至今仍记忆犹新。有一次阅读尼采,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生意义虚无的深渊感,每个人都是必有一死的有限生命,面对这一事实,那超感性的、永恒的、代表着理想的超验世界岂不是一种虚构?然而,倘若“上帝”真的死了,那么,有限的人生到何处寻求意义的根基?这一问题曾让我好几晚难以入眠,觉得每天的生活如同梦中一般虚幻。还有一次是阅读邹化政先生的《〈人类理解论〉》研究》,该书谈到近代哲学的一个重大趋势是“上帝的人本化”,即把蕴涵在上帝之中的精神内容回归到人的意识界,建立人类的意识原理,它表明在逻辑上,一切存在都首先是用意识把握到的存在,即表现在意识界的存在。那么,意识究竟如何超越主观性的范围并切中客体?如何从这一意识原理出发,实现“内在的超越”,证明它所具有的客观性与真理性?这一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困扰和折磨着我,难以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虽然在后来的学习和研究中我明白了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超越的方式,但在当时让我深深地体会了人的理性能力的限度与困境。大学毕业之后,我在吉林大学连续攻读了硕士和博士学位,然后留校成为了一名哲学教师,哲学的教学与研究成为了我的主要生活内容。但是,大学学习的经历及所遇到的精神困惑对形成自己的学术取向和学术追求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我逐渐形成了这样的信念:哲学不是一种外在的知识体系,而是一种与个人的人生态度和生存方式密不可分的“生命的事情”,所以,哲学并不是一门“不食人间烟火”、远离人间的抽象学问,相反,它试图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最深刻地切中社会现实生活与个人的精神世界。我学习与研究哲学,一方面是想通过哲学思考来解答自己的生命困惑,为自己寻求和开辟一个意义世界,这是“私人的目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哲学反思,推动哲学基本观念的变革,以理论的方式来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使哲学成为内在于现实生活并推动现实生活的真实力量,这是“公共的目的”。我的研究方向的选择与这两方面的思想与学术追求是内在联系在一起的。
(贺来在纪念高清海先生逝世十五周年学术会议上发言)
记者:贺老师,您刚才讲的主要是您立志从事哲学工作的一些背景。您能不能进一步谈谈您是如何走上学术研究道路的?
贺:我觉得最早真正有一点自己独立思考的成果是我的硕士学位论文。那是1993年,当时国内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以及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十分热烈。我也很关注这一讨论,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我觉察到不少人在阐释“实践”概念时,缺少相应的学理背景,造成了实践观点理解上的形式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我的硕士论文题目是“论实践观点的人文精神”。在论文中,我对“实践”概念来自古希腊以来的哲学内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辨析,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与哲学史上的实践思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是对哲学史上实践思想的继承与扬弃,论证了人文精神和人文价值是实践观点最为核心的理论关怀和思想维度。这一论文是国内较早对实践观点的人文价值和人文精神进行系统探讨的成果。多年之后,我在一些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看到学者们就实践观点的人文价值问题所进行的讨论,回想起这篇论文,觉得它虽然在知识背景与理论论证上还存在很多的欠缺,但它的确触及了实践观点核心性的内容,体现出了较为敏锐的理论判断力与理论感觉。同样是1993年,我报考了高清海先生的博士研究生并被顺利录取。当时博士生的人数还很少,整个吉林大学一年录取的博士生才三十多个人。博士生导师也极少,不像现在这样阵容庞大。先生每周主持讨论班,毕业已经留校的博士,像现在早已是知名学者的孙正聿、孟宪忠、邴正、孙利天、刘少杰、胡海波、余潇枫等教授均参加讨论班,每一次围绕着哲学基础理论中的某一个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这对于我的学术成长是极好的熏陶与训练。先生高屋建瓴的点拨,师兄们各具特长的学术风格,让我耳濡目染。更重要的是,讨论班所表现出的民主、开放与充满探索精神的学术气氛,让人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哲学思考与学术探索的快乐与激情。后来,我的一些朋友,像徐长福、邹诗鹏、马天俊等也加入了这一学术群体,大家一起相互砥砺和激励,形成了一个充满思想活力的学术共同体。那时候,大家都很穷,除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很少有经济能力去做其他事情。但大家在精神上过得很充实。现在回头去看,我觉得对于一个人的学术成长来说,一个有着共同信念和追求的学术共同体、一些志同道合的良师益友,其意义是不可替代的。
(贺来访问牛津大学图书馆)
记者:您从事哲学的学习、研究和教学已经30多年,那么,从事哲学工作对您意味着什么?对此您有什么最为深刻的体会?
贺:对我而言,从事哲学研究和教学不仅是一种职业的选择,更是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实践。哲学要求人们以真理的追求为最高使命,因此,它要求与世俗的权力与利益保持必要的距离,对世俗的意见和喧嚣保持警惕。但另一方面,哲学的真理不是现成的存在者,哲学对真理的追求,不是接受某种现成的真理,而是要求以一种反思批判的态度,面对理论和生活的现实,在“祛蔽”中领悟和显现真理。就此而言,哲学代表着一种自由的超越性思考。正是在对真理的追求和自由的超越性思考中,哲学体现着人类作为“思想的芦苇”的不可剥夺的尊严。哲学是高度的“个人化”的思想劳作,在某种意义上,哲学就是思想者个人对于自身精神困惑和危机的回应和解答。但哲学的“个人化”不意味着它是脱离现实的孤芳自赏,相反,思想者的精神困惑和危机实质是以一种个性化的方式所映照时代和现实的困惑和危机。在此意义上,哲学的“个性化”与“公共性”是不可分割的内在统一体。在哲学的思考和表达中,既凝聚着思想者个人精神世界最深层的关怀,又担负着不可推卸的时代和现实责任。
求知·学术探索
记者:1996年您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乌托邦精神的现实生活世界根基》,后经修改补充作为您的第一部学术专著出版,您能谈谈当初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的吗?您可以结合自己的学术成果具体谈谈后期工作中对这个问题的不断深化吗?
贺:当时纠缠和困扰我思考的有两种相互冲突的观念。一方面,对于自哲学产生起就彰显的超越的理想主义维度,我认为体现了哲学的根本精神,这种超越当下可感的现存状态对真善美价值理想的不懈追求精神,我用“乌托邦精神”来概括。但另一方面,我又意识到,“乌托邦精神”具有悖论性的双重品格:哲学理论上,传统哲学以无限的热忱追求人的价值理想,但结果却使理想陷入了凝固、僵化和教条,并引发了当代哲学对它的激烈反叛;历史与现实中,人们满怀价值信念,寻求价值理想的实现,但近代以来,饱含价值理性和人文情怀地对崇高的价值理想的追求,以及用这种价值理想来塑造现实的企图,在现实中却造成了人们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面对这两个悖论式的维度,我产生了困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乌托邦精神的异在化?如何才能避免其悖论和异在化的命运?正是这个困扰促使我进行研究。这个问题引发我对哲学开启启蒙和统治人头脑的双重本性的思考。哲学思想所具有的这种双重本性为哲学研究提出了一个任务,就是要不断地进行哲学观念的变革,这样才能避免哲学陷入教条和僵化的命运,保持哲学思想充分的活力,以此为前提影响、推动思想解放和社会的发展。在此意义上,哲学的观念变革属于哲学的自我批判性活动。正是基于这种自觉认识,我发表了好多著作。例如,围绕着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我发表了《关于马克思哲学当代性的理论思考》等一系列论文,明确提出了“可能性高于现实性”的命题;围绕着究竟如何理解现当代哲学的理论进展,我发表了《三大独断论的摒弃》等一系列论文,从多个视角分析和梳理了当代哲学对哲学基本观念中存在的一系列教条的消解及其所取得的重大思想成果;围绕着“宽容”概念,我出版了《宽容意识》一书,对宽容价值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哲学论证和阐述,这是国内目前所见的最早专门讨论宽容问题的哲学著作之一;围绕着如何理解价值虚无主义问题,我发表了《个人责任、社会正义与价值虚无主义的克服》等系列论文,明确提出并论证在中国语境中,“个人责任”与“社会正义”是回应价值虚无主义的基础性条件的观点;围绕着应如何理解“人的存在”,我发表了《从“现成性”到“生存性”》等系列论文,提出只有克服现成性的思维方式,从“生存性”思维方式来把握人,才能达到对“活生生的人”的把握;围绕着当代哲学观的变革,我在国内较早提出并论证了从“名词性”哲学观向“动词性”哲学观转向的观点;围绕着在当代哲学视域中如何理解辩证法的问题,我出版了《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和《辩证法与“实践理性”》两部著作;围绕着“现代性”课题,我在国内较早提出并论证了“现代性”的反省作为推动马克思哲学纵深推进的切入点和生长点的观点;围绕着“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我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并论证了要真正确立以“以人为本”社会发展,首要的哲学前提是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观”与“发展观”;围绕着形而上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关系,我提出并论证了“形而上学批判”与“形上维度”的拯救是马克思哲学与形而上学的两个相辅相成的维度的观点,并阐释了“形而上学的社会历史批判”作为一种形而上学批判的独特样式的内涵及其意义等等。
(《辩证法与实践理性》)
记者:我知道您在辩证法研究领域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辩证法是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重大的课题,也是马克思哲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您是出于什么考虑,要专门研究这一课题?您认为我们今天应该如何对待和理解辩证法理论?
贺:辩证法”一词是在20世纪20年代经日语翻译成汉语才开始为我们所知的。但它传入中国以后,逐渐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地位。辩证法不仅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方向和独立学科,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成为“哲学”的代名词;更重要的是,它还渗透到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与日常语言中,成为最为普及的哲学话语。综观世界大多数国家,辩证法一般仅仅作为某个哲学家,例如柏拉图、黑格尔等思想的某一方面,或者作为某一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例如本体论、逻辑学等的一个侧面来予以探讨。这的确是一种颇为独特的理论现象。这一现象最为直接和根本的原因无疑是马克思哲学在现当代中国的特殊地位与重大作用。但从更深入的层次进行反思,我认为,辩证法在现当代中国哲学与社会生活语境中的理论功能与思想内涵,始终是与中国现代性的建构这一近百年来最为重大的主题内在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对辩证法的研究,一方面是想通过从学理上对辩证法的根本主题、理论内涵和理论性质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的清理和反思,另一方面是想通过对辩证法理论的研究来透视与检讨辩证法在中国的思想轨迹与发展命运,从而为理解中国现代性的特殊性质与道路提供一个意蕴丰富的全新视野与理论生长点。出于这双重动机,我出版了《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完成了《辩证法与实践理性》(即将出版)等著作,发表了关于辩证法的系列学术论文。在我看来,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理论理性”的层面和立场上理解和阐释辩证法,结果使辩证法陷入了深刻的困境。事实上,马克思之前,康德就曾通过“理性批判”,获得了这样的洞见:试图通过理论理性去获得关于存在本身的普遍性原理,实质上是把“有限”当成了“无限”,其结果必然导致“先验幻象”和自相矛盾。在此意义上,康德把理论理性意义上的辩证法称为“幻象的逻辑”,认为要避免这种“幻象的逻辑”,就必须通过对纯粹理论理性的批判,自觉意识到限度与范围,防止其僭越,并承认实践理性相对于理论理性的优先地位,从实践理性的层面理解辩证法。可惜的是,康德的洞见在后来者那里被遮蔽了,康德试图摆脱辩证法的“机械必然性”并赋予其自由本性的努力被遗忘了。康德之后的黑格尔并没有认真对待、真正理解与吸收上述康德哲学中深具启发性的思想内涵,反而以一种纯粹思辨的、理论哲学的眼光扭转了康德哲学中所包含的实践哲学取向,使辩证法重新回到了康德试图避免和禁止的思辨理性的立场上。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中对辩证法的理解也是在理论哲学的范式中、理论理性的层面上被阐释并被广泛地流传,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正统样式。辩证法作为实践理性所具有的自由意识、批判精神和超越意向被深深的掩蔽起来。我试图通过自己的工作,一方面破除“辩证法崇拜”,阐明辩证法的“有限性”,证明辩证法仅是哲学发展中的哲学传统之一而不等于哲学本身;另一方面,通过对辩证法的重新阐释,祛除其独断和教条内涵,拯救辩证法所包含的反教条的自由精神、批判意识和超越意向。我认为这是辩证法所留下的最为宝贵的精神遗产。
(《“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
记者:根据我的了解,您对主体性思想领域的研究成果也很丰硕,您是从什么角度来思考主体性以及研究主体性思想的?关于主体性思想,您在2013年出版了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一书,您在这本书中想要着力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贺:我对主体性思想的研究主要是着力于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独特性。马克思讲的主体是在社会关系中讲主体,他讲的主体跟近代哲学讲的主体不一样,近代哲学讲的是脱离社会关系的主体。我原来有个概括,就是“孤独的自我”,美国的一个学者朵尔曼把其称为“占有式的个人”。他讲的是把自己和别人隔离开来的主体,就像一堵墙一样,而马克思讲的主体性不是那样,他强调“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社会关系角度来讲主体和人,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独立。所以,马克思的主体性是一种新型的主体性,是对近代笛卡尔以来主体性与主体间性对立的超越,是一种主体间性中的主体性。主体间性恰恰是真正形成主体性的一种途径,这种主体性是“为他人的主体性”。哈贝马斯说,在这个主体间性的过程中,个体化与社会化是同一个过程,也就意味着主体性的过程和社会化的过程是同一个过程。而真正的主体性就是在主体间性、社会化的过程中形成的。近代以来,笛卡尔意义上的主体性是有片面性的主体性,恰恰是真正意义上主体性的一个限制。因为他把自我与他人隔离开来,那样的主体性在我看来是有局限性的,真正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应该是统一的。在主体间互动的过程中,人的主体性更加完善。在主体性完善的过程中,主体间性更加完善,它俩应当是统一的过程。这样的话,两者之间的矛盾就解决了。我们中国也不太可能会重复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也不可能会回到我们以前的传统社会,在这个意义上讲,将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统一起来会突破两者的片面性,可以为我们自己开辟一条新路来。正是基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两极对立的矛盾,我出版了《“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一书,力图消除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对立,在现代公共领域内确立个人的独立人格。在书中我首先解构近代以来主体性所具有的独断、教条的一面,同时,我认为主体性在西方几百年以来形成的有价值的东西还需要保留下来。这个有价值的东西我觉得是价值主体这个概念。这个价值主体的概念是不可消解的,因为它承认每一个人不可剥夺的尊严和自由。如果把这个东西解构掉,那就走的太过头了。就中国的情况来看,个体性的这种价值主体,几千年来我们从来就没有建立起来。如果说把这个消解掉,其实就是在消解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我觉得中国人的尊严和解放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人的价值主体问题。当然,个人人格的独立和确立离不开社会的层面,因为没有社会正义的价值,个人主体的价值也就没法确立起来。尤其对于中国今天的问题而言,社会正义的确立可能有更复杂、更丰富的意义。目前在中国社会各个领域,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最缺乏的价值就是社会正义的价值。这个价值是实现中国人基本的解放与中国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的一个基本前提。在2010年的《哲学研究》上,我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有尊严的幸福生活何以可能》来讨论这一问题。我对人类解放有这样一个基本的想法,就是要抛弃那种以终极状态、终极结局的方式对人类解放的理解,而要针对具体的历史条件、具体的困境,把解放当做摆脱这些困境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一个向未来开放的东西,一个调节性的理想,而不是一个建构性的东西。
(贺来出版的主要著作)
求实·关切现实
记者:任何重大的学术问题后面都有重大的现实问题,任何现实问题后面都有真正的哲学问题。您认为哲学是怎样关注的?怎样才能切合现实,能够用一种真正的哲学的方式来发挥哲学的功能和作用,在关注现实过程中既推动现实的发展,同时也推动哲学的创新?
贺:我们要回答哲学怎样关注和切合现实就需要理清楚两个前提性的问题:第一,用哲学道理怎么理解现实;第二,哲学到底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关注现实。从哲学史上看,哲学家始终在关注现实。例如:亚里士多德的潜能与现实的关系、黑格尔的哲学是思想中把握的时代和现实,马克思从实践方面去理解现实。但是哲学家理解的现实与我们平时理解的现实是不同的,我们平时理解的现实是我们用经验的方式,看到的,接触到的,即我们看到的现象的总和,在这个意义上,现实就是肯定性的东西。哲学的现实是超越我们常识上的、我们眼见为实意义上的、经验意义上的那种既成的事实,恰恰是常识的偏见后面带有必然性的东西,不是偶然性的东西,是带有必然性的哲学现实。当黑格尔说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黑格尔想说的是只有具有必然性的问题才具有现实性、合理性,没有具有必然性的东西是不具有现实性、合理性的。所以哲学把握的现实是偶然现实上的必然性。我们今天眼睛看到的往往是偶然性的问题。由于哲学和其他学科关注的现实不同直接导致哲学看待现实方式的不同。哲学不需要肯定和接受现实,而需要反思和批判现实。哲学关注现实的眼光是一种批判的、反思的眼光。它对现实不是对既成的接受、默认,而是要反思和批判。马克思的《资本论》里说得很清楚,我们对现实的关注要从肯定的东西里边看到否定的东西,看到必然灭亡的东西,我们总是要从事物的不断运动中,从它的暂时性方面看到现实,这其实是批判、反思的眼光。这样自然而然地推出哲学关注现实的方式也是独特的。从哲学史上看,哲学关注现实有两种主要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划界,另一种方式是越界。所谓划界,就是对我们的思维、思想、生活、行为等各个领域划定界限,通过划定界限的工作防止抽象的力量对我们的思想产生一种全面的绝对的统治。具体来说,比如我们现实生活有一些力量,或者是资本的力量,或者是物质的力量,或者是权力的力量,总想越过它的界限,总想对我们的思想、生活进行全面的绝对的统治。马克思《资本论》里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的力量,在整个社会的所有领域里都想进行统治,它想对政治、经济、文化都发挥绝对的威力,这是绝对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就是要划定资本的界限,资本有它的界限了,它的力量如果发挥到了一个极端就会导致自身的灭亡,这个就是划定界限的工作。越界就是越过边界,越过它的界限。我们的思想总是不断创造,我们说哲学要创造,我们每个人要追求幸福,社会要追求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总是有一些抽象的力量来阻止我们。那么哲学的一个作用就是要越过这些障碍、束缚,发挥反思、批判的力量,推动思想的解放,推动人的解放。这个是哲学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个特别的方式。
(贺来在教育部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议上作大会发言)
记者:您觉得在当今中国,最大的社会现实是什么?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通过自身的方式去切中这一现实以及当代社会生活?
贺:对于什么是中国最重大的现实,可能不同的人理解的角度不一样,结论不完全一样。只能谈我个人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哲学关注现实的特有方式是通过对现存世界的批判和超越去构造一个新的、“应然的”意义上的现实。马克思主义哲学切入现实的方式在我看来就是从人和人的发展出发观察和研究现实。哲学关注现实很大程度上是关注人,关注人的发展。中国当代最大的现实是让每一个人中国人摆脱不应有的加在身上的束缚,变得更加自由一点、独立一点,活得更有尊严一点,活得更幸福一点。这就是中国最大的现实。因为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加在人身上的种种束缚比较多。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中国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发展比较快,但是如果经济发展没有相应的制度的保障,没有相应的价值的保障,那么,也可能会使人受到种种束缚,不能真正让人得到发展。所以,在我看来,人的发展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现实。具体来讲,我觉得有两个价值可能需要优先确立起来。第一是争取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从个人层面讲,我觉得中国人自古以来比较缺乏独立和自由,我们讲平等比较多,但是自由、独立相对讲得很少。有些人讲,像胡适,早年也讲,但不占主流,而且很多人也误解了。我觉得没有这个(价值),其他的都谈不上;第二是从社会层面讲,实现社会的正义。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个人的幸福和尊严,那么,这个社会不可能是文明、现代的社会。只有在正义的制度下,每个人才会获得他应有的尊严,每个人才会有尊严感。这两个价值,一个是个人层面的独立、自由,一个是社会层面的正义,两者是互相关联的。社会正义是个人尊严、独立、自由的保障,个人自由的获得有助于社会正义制度得到承认、确认。两者应该是相互关联,但也有一些区别,层面上不一样。二者的结合才能使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得以可能,把幸福问题不仅仅作为伦理学的源头,而且作为哲学的源头。从我个人来看,我为什么要把幸福问题作为哲学的很重大的一个主题呢?这是基于我对哲学或哲学观的一种理解。从哲学的发展来讲,哲学关注的幸福是境界最高的幸福——哲学把握了宇宙真理的奥秘,所以,哲学就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使命。哲学把自己放在我们的生活之上,来引导、指导我们的生活。哲学的这个角色我认为是不恰当的,它颠倒了哲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哲学试图充当社会生活的立法者、奠基者。实际上,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现实生活优先于哲学,这样的话,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应该颠倒一下——现实生活是优先的,哲学是第二位的。什么是现实生活?现实生活就是每个人的生活,而每个人的生活,最切实地说,就是每个人都要创造自己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承认现实生活与哲学的这一关系的话,用我的话说,哲学是人类幸福生活的仆人。它不应是主人,以前的哲学就想当主人,就想管住人的生活,认为哲学是看透了社会生活的真理,我们的社会生活应该按照哲学提供的真理去做,去行动,去思考。这样的话,哲学家就要当哲学王了,当立法者。我认为,这种对哲学与社会生活的理解是把两者关系颠倒了,如果这样,哲学就要走到死胡同里去了,就要被生活所抛弃。所以,我认为哲学要真正服务人类,就应该把这两者关系颠倒过来,立足社会现实生活本身,用一种反思批判的方式,思考在追求幸福生活过程中,我们到底遇到什么样的束缚。我们怎样以哲学方式去解蔽,把我们生活中应有的内涵揭示出来,使哲学成为推动人追求幸福的一种思想力量,这才是哲学的本性。这样的话,哲学才不可能终结。反之,我们把哲学作为现实生活的主导者和立法者的话,哲学就真地终结了。西方哲学说“哲学终结了”,原因在哪里?就在于它把哲学看得太高了!如果你把哲学位置放低一些,哲学永远是有事情做的,哲学永远都是幸福生活的仆人。我们说哲学是生活的仆人时,不是要把哲学的位置降低,恰恰是回到了它本来的位置,哲学的生命力恰恰就显现出来了。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就说,他的哲学就是要把个人的幸福和人类的幸福结合起来。马克思毕生的工作就是要把自身的幸福和人类的幸福统一起来,把个人的思想工作与人类的幸福统一起来,把哲学作为推动人幸福的一种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哲学是关于人幸福的哲学。幸福是哲学本身的使命。
(贺来在第十八届“马克思哲学论坛”上作大会发言)
记者:贺老师,从您的解答中能够看出您对哲学的理解有着深厚的存在论的根基。在您看来,哲学与人的存在具有怎样的深层关联?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人的生存方式本身就是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如传统社会、现代社会,人的生存方式是不一样的。人的生存方式的具体性、历史性对于把握时代的精神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合理地凝练自己的核心价值呢?
贺: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与上个问题相联系的。按照我刚才的思路,颠倒现实生活与哲学的关系,实际上就意味着哲学的思维方式根植于人的存在方式。很多哲学家,像马克思,包括马克思之后的很多哲学家,比如维特根斯坦等都持类似的观点。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就讲到人的语言方式根植于人的存在方式。要解决哲学的“病”必须到人的生存方式中寻找它的根源。所以,要把握哲学的任务和使命就必须回到人的生存方式。人的生存方式的哲学,叫实践哲学也好,生存论哲学也好,都是同一个家族的,同一个层次的概念。人的生存方式决定人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等,在不同的生存方式条件下,哲学的观念、方式都呈现出很大的变化。就这个问题我曾专门作过考察,社会学家们也都有过专门的研究,他们都认为传统社会人们的生存方式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社会生活是同质性、未分化的;二是封闭性的,不是开放的社会。这种社会对哲学的影响体现在对形而上学的需要,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传统社会形而上学在历史潮流中占据主导地位———它就是与传统社会这种同质性的、未分化的生存方式相关联。形而上学追求统一性、实体性、终极性的东西,这种思维方式与传统社会人们的生存方式应该说是相适应的,它表达、反映或凝聚了传统社会人们生存方式的特点。为什么现当代社会要对传统形而上学进行批判?要超越形而上学或者说终结形而上学?因为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生存方式跟传统社会不一样,传统社会是封闭性社会,而现代社会是开放性社会;传统社会是同质性社会,而现代社会是异质性、流动性、多样化的社会,是一个充满偶然性的社会,充满创造性的社会。在这一条件下,传统形而上学追求终极存在、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就无法解释我们的现实生活,无法解决现代社会生活提出的很多问题,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哲学观念、哲学思维方式进行一个彻底的转变,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所以,这些年来,我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反思传统形而上学。当然,国外有很多人也在这样做。正是因为传统形而上学已经束缚了现代性的观念、现代性的存在、现代性的价值,所以要适应现代性的生存方式的转化,就要确立一种与现代性生存方式相适应的观念,就是哲学观念要进行变革。只有这样,哲学才能对现代性的生活发挥它的作用。现代人失去一种形而上学追求之后,如何合理地凝练自己的核心价值呢?在传统社会中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传统社会的团结是靠类似迪尔凯姆说的集体意识、共同的价值纽带把社会凝聚在一起,就像水泥一样。整个社会分化了,靠一种什么样的纽带把不同的人凝聚起来,对现代社会是个很大的挑战。当代社会哲学、政治哲学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尤其像贝克、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都在揭示现代社会的自反性,知识本身就有造成风险的因素,而且这个风险是不可克服的。首先,在个人层面上要确立一种自觉意识,每个人都应该有一种面对现代社会变化的自觉的风险意识,在风险中、不确定性中找到安身立命的、属于自己的领域或基点。其次,在社会层面上要有一些社会正义的制度安排。再次,在价值观念层面上,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我实际上比较同意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学生霍耐特的观点,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承认,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关系性的价值观念有助于现代条件下的社会团结。要从个人层面、制度层面和价值观层面多方面共同努力,社会统一性的挑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回应和面对。在中国语境中,核心价值观现在表述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但是,我觉得核心价值观要能够真正融入心灵、深入内心成为人们自觉的共识而不是外加上去的,要产生自觉的认同感,还需要自下而上的一个酝酿过程,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的一个“商谈”的过程,应该有这样一个形成共识的过程。当然,从上到下的设计也很重要,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核心价值才可能会更加真正自觉地成为大家的共识,直至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否则的话,很容易会成为一种形式。
(贺来与英国哲学家麦克莱伦交流)
求索·学科建设
记者:通过与您的交流以及平常对您的了解,我发现很难按照国内通行哲学学科划分来把您归类与定位。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您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学科定位的?
贺: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我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不少人问我:你所从事的究竟是哲学中的哪个“学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西方哲学?是哲学中的“本体论”“认识论”或“价值论”,还是“历史观”“伦理学”或“政治哲学”?我的一些论文发表时,编辑老师也很难把其置于某个现成的栏目中。每当遇到此类问题时,我都觉得很难作出回答。从“出身”看,我所攻读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的博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后,我被分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研室。但在我的心里,根本不存在这些学科专业的划分。我只知道,我研究的是哲学的一些很重要的基本问题,而要理解和回应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学术背景和学理资源。因此,我的自觉定位是:我是一个哲学的学生,一个自由的思考者,一个中国现实和人类生存状况的观察者、反思者和批判者。我认真地阅读和研究哲学史上和当代哲学的重要作品和文献,尽量吸收伟大思想家的思想财富,但最终目的是要面向“思想的实情”,努力追求形成自己的精神个性和思想世界。我认为,哲学内各二级学科的划分具有很大的人为性和机械性,它并不反映哲学问题和哲学本身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哲学中各二级学科相互排斥、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自设壁垒、拒绝对话的倾向也并不少见。这种现象不利于建立和形成健康的“学术生态”,不利于学术积累和学术创造。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让各个领域的学者之间在一种“和而不同”的气氛中形成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合力”,这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贺来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学术会议上发言)
记者: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网站首页有两句话“哲学的自由教育精神,社会的人文关怀理想”,作为曾多年负责学科建设和从事人才培养的教授,您怎样理解这两句话?
贺:这两句话实际上是内在关联在一起的,它们表达了我们对哲学专业人才培养和哲学教育的基本理想。
“自由教育”所代表的是符合哲学本性的教育理念,哲学教育不仅是要教会学生哲学知识和方法,更要塑造其人格和思想境界。在哲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虽然具体形态、思想内容呈现出复杂的嬗变和转换,但是有一些最为深层的东西,构成了哲学这门学科持久发展、生命常新的方面,正是它们的存在,使得哲学真正成为充满活力、启人心扉的具有永恒魅力的思想智慧,其中最为集中地表现在:不竭追求真理的激情,永不停止的反思批判、对思想彻底性的超功利追求,这些构成了哲学的“自由教育”精神的内核。我们希望学院时刻被这种精神所充满,希望我们的学生把这种哲学精神内化为自己最根本的价值信念。
“社会的人文关怀”所表达的我们对于学生用自己的哲学头脑和人格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期待。对社会公正多一些关注,对他人的苦难多一些同情,对人类的未来多一些思考,并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以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他人,推动社会不断走向更高的发展水平。这样,我们培养的学生就不再是封闭的“小我”,而是把“小我”与“大我”统一在一起,在努力使他人获得幸福和尊严的过程,也确证了自己的幸福和尊严。
记者:作为教师,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您有哪些心得?
贺:哲学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要在课堂上把高深的哲学理论传授给学生,启发其心智、提升其境界,首先要求教师必须立足学术前沿,对专业的发展历史、现状及趋势有着充分而准确的理解。只有以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作为基础,才能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生讲好课。因此,好的大学教师一定是高水平的学者,否则就只能是“照本宣科”的“教书匠”。
哲学同时是一门对人的心性品质、道德人格要求很高的学问。它不仅要教人“思”,更教人“实践”。因此,作为教师,不能仅仅把教学内容当成“现成的知识”,更应把它当成体现着人文价值、社会关怀和人生理想的鲜活的思想。这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十分自觉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以丰盈充沛的人格感染学生,让学生真切地体会到哲学的内在力量与魅力。
哲学也是一门需要付出牺牲的艰难的学问。现代社会人们常把世俗的功利作为崇尚的对象,要坚守哲学教学和研究的阵地,必须有超越功利、守护思想的自觉追求,把成为一名哲学教师和学者视为一种崇高的“天职”担当起来。只有当教师拥有了这样一种敬业精神,才能让学生在内心里确立起对人类伟大思想的敬畏和追随之心,才能真正确立起对哲学的专业信念和信心,并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一崇高的事业。
(贺来参加雅典世界哲学大会)
记者:您的研究成果丰富,显示了您学养深厚、思维开阔,在此请您为正在哲学之路上摸索的青年学子提供一点学习和研究上的建议。
贺:首先,要打下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要对人类思想史上重大的成果做到必要的理解和掌握。对于学习哲学的人来说,不仅要熟悉哲学方面的经典,也要熟悉其他方面的经典例如文学、历史、艺术方面的经典。比如说文学,一些文学家能以他们的方式捕捉到我们这个时代的深刻问题,从而启发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第二,对于中国的学者,要求我们对中国的历史、对中国人生存的状况有着深切地关注。也就是说,搞哲学的人要有一种广义上的人文关怀。有了这种广义的人文关怀,我们才能够发现真正的问题,才能产生真正的困惑。问题一方面是书本上来的,一方面是受到生活的刺激,是书本与生活相互作用的结果。第三,有了理论基础、发现现实问题之后就会产生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时就要将自己的观点、思想进行提炼和论证,要学会用自己的语言论证自己的观点。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断并不难,难的是用特定的话语方式把这些观点、看法表达出来,这需要进行长期的锻炼。最后,搞哲学的人应该保持一种反思批判的独立思考、独立人格这样一些品质。自我的凸显是哲学创新的一个前提,在任何时候都要考虑“我”是怎样理解这个问题的,“我”应该怎样去想。不要被流行的东西、时髦的东西打扰。保持思想的独立性,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是十分必要的。
(消息来源 /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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