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2-20 编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在部委院校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首批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见附件),现进入网上公示阶段。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0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6373;传真:010-66020522;电子邮箱:gaoshunli@moe.edu.cn。
附件:拟公示首批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名单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7年12月20日